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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07-10-22

本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科研为学科建设服务,为青年科研梯队建设服务,为全校整体科研水平提升服务的要求,200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创新意识、学术规范意识、学科方向意识和应用实践意识,为学科发展、为行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服务。

(二)从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出发,围绕学科建设的学术研究方向进行申报,以打造学科特色,培养中青年学科梯队为目标,重点扶持我校青年教师。

(三)选题新颖,紧跟前沿、注重方法、面向应用。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先项目、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四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以我校现有重点学科为依托,从重点学科的学术发展方向出发,根据实际问题研究的需要自行拟定题目,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申报。

重点学科包括(19个):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企业管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学、会计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粮油品质控制及深加工技术、电子商务、物流实验室研究方向定位与建设方案研究(应急项目,单列)。

以上19个重点学科,可择优推荐上报1项重点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经过重点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审查,确定符合本学科学术发展方向并签字后,方可申报。

(二)优先项目

优先项目以我校现有重点建设学科为依托,从重点建设学科的学术发展方向出发,根据实际问题研究的需要自行拟定题目,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申报。

重点建设学科(21个):世界经济、技术经济及管理、社会保障学、民商法学、经济思想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传播学、设计艺术学、基础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以上21个重点建设学科,每个学科可择优推荐上报1项优先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经过重点建设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审查,确定符合本学科学术发展方向并签字后,方可申报。

(三)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不列具体范围,可自由选题。但申报人应有意识地围绕各院系已形成一定基础的学科学术领域,或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特色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其选题必须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四)高教研究项目

高教研究项目选题范围(参见附件3)。

高教研究项目申报基本原则:

1.起点高、立意新、力度大,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或指导性,对我校改革发展有推动作用。

2.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能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教育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3.有明确、稳定的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思路,能找出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使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

4.能抓住制约教育质量以及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关键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且方案的实施操作性好,易推广,并会产生较明显的实效。

5.能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将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和教学改革的成果落实到培养计划中,对形成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特色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积极的指导作用。

6.鼓励打破院(系)、学科、专业及其所属人员的限制,组建集成各自优势的跨院(系)、学科、专业的研究课题组。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校级重点研究项目、优先项目、一般项目

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鼓励博士、讲师(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课题组成员以青年教师为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和指导工作,课题组成员以2-3人为宜,但不得少于2人。有在研省部级以上(不含教育厅项目)项目者以及主持承担各年度校级课题未结项者,本次不得申报。

2.高教研究项目

课题申请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限5人以内(含申请人),鼓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3.申报题目和研究内容不能与已承担各类项目的题目和研究内容雷同。

4.为保证项目研究的时间和质量,每人只能在重点项目、优先项目、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中选择1项申报。

6.重点项目、优先项目、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如确实需要更长研究时间,必须在项目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五、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

每项资助力度为:文理科0.4万元,工科0.5万元。

(二)优先项目

每项资助力度为:文理科0.3万元,工科0.4万元。

(三)一般项目

每项资助力度为:文理科0.2万元,工科0.3万元。

(四)高教研究项目

每项资助力度为:0.2万元。

五、项目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结题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1项:

1.项目负责人以南京财经大学名义成功申报并主持与重点项目内容相关的省部级以上(不含省教育厅项目)正式评审立项并资助的课题。

2.项目负责人以南京财经大学名义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指定的二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合作者须有至少1名课题组成员加入,论文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发表时间属在研期内。

(二)优先项目结题必须以南京财经大学名义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指定的三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合作者须有至少1名课题组成员加入,论文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发表时间属在研期内。

(三)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结题要求以南京财经大学名义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合作者须有至少1名课题组成员加入。期刊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著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版)为准,论文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发表时间属在研期内。

(四)以上项目发表的相关成果中必须注明“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否则该成果不能作为校级科研项目的相关成果进行结项。

六、申报程序

1.申请者下载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申请表》(适用于重点项目、优先项目、一般项目)或《南京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申报表》(适用于高教研究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相应电子版1份。

2.重点项目和优先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的归口管理院系的科研秘书处(各学科归口管理院系见附件)à科研秘书根据申报项目所属学科将申报材料分发给各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à第一学科带头人审查是否符合本学科学术研究方向,择优推荐1项上报à第一学科带头人将推荐报送材料报送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3.一般项目、高教研究项目申报程序

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报送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七、申报时间

申报重点项目和优先项目的老师请务必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的归口管理院系的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及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第一学科带头人应抓紧时间完成项目的推荐工作。

科研处受理截止日期:2007年11月23日,逾期不受理。申报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结果。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卢苇,联系电话:025-84028507。

附件:

1.我校重点学科归口单位

2.我校重点建设学科归口单位

3.高教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4.《南京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申请表》(适用于重点项目、优先项目、一般项目)

5.《南京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申报表》(适用于高教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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